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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高新法院集中宣判6件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4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2-07-06 11:31:29



近日,高新法院集中宣判6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六案涉及40名被告人,涉案金额共计达400余万元。

2020年前后被告人贾某、王某某、毕某某等人各自分别注册成立五家网络公司,招聘员工以公司为名通过网络骗取淘宝店铺店主的钱款,作案手法主要是业务员按照培训要求寻找新开张的店铺或者生意不好的店铺旺旺账号汇总,由专人通过网络联系转换生成对应的手机号发给业务员,业务员通过手机号搜索qq号、微信号添加好友聊天,谎称能通过其代运营增加淘宝店铺的营业额、销量并通过发送虚假销量截图、试运营等方式,以此逐步骗取这些店主信任并诱导店主交纳套餐费等,或者以虚假夸大技术教学盈利为诱惑骗取店主交纳套餐费,涉案金额分别从200余万元至7万余元不等。

一审经过审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认为被告人注册公司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财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一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并退赔损失的处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和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轻信、不妄想,多求证、多思考,慎汇款、慎转账,多了解拒骗防诈常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如不幸遭遇诈骗,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防止更大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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