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5月11日下午,伊滨区召开“无讼村(社区)”创建动员部署会议。伊滨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海峰,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以及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特邀调解员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伊滨区法制信访局局长朱庆峰宣读了《关于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工作意见》。高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杰宣布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单。
随后,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代表发放聘书,并对“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认识开展无讼村创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传承,也是建设“平安伊滨”的有效抓手。各镇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现实意义,要将“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与“三零创建”工作结合起来。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开展无讼村创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合力。通过无讼村创建活动,确保大量的矛盾纠纷实现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要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开展无讼村创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建立诉和非诉密切衔接机制,把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紧密联系起来,增强调解的时效性、权威性;二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大对矛盾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三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充分调动镇、村和调解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总结,将无讼村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中;五是建立白皮书发布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对比分析,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要压实责任,确保开展无讼村创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伊滨、法治伊滨,以伊滨一域之稳定为全市社会大局之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