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窗外雨雪纷飞,在高新法院206调解室内却上演着温情的一幕。拿到调解书的保安员工们激动的对调解员苏兰玲说道,“非常感谢,十五天时间就帮我们成功拿到了调解书,我们也可以安心过年了。”
1月上旬我院收到河南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诉河南某建设公司的起诉,2018年11月原告保安公司与被告建设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约定:保安公司为建设公司提供交通保通服务,建设公司为保安公司支付安保服务费。工程完工后,建设公司尚欠92万余元服务费未付。保安公司起诉的同时申请了诉讼保全,要求冻结建设公司的基本账户。92万余元里包含了49名保安人员的劳务费,如若处置不好每一名保安人员的小家庭就过不好新年。另一方面,因为建筑行业的特性,一旦在年底被冻结基本账户将会极度影响建设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基于此,承办法官田晓丹和特邀调解员苏兰玲同志积极联系原被告,经过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终于促使原被告在农历腊月廿六达成和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岁末年关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解的达成既解决了49名保安人员的劳务费问题、化解了信访因素,又避免了企业因基本账户被冻结而影响经营运转。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年关将至,高新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民事审判全过程,加大调解力度,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系紧护薪安全带,让司法为民更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