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鹰,被告人李某浩、王某军、刘某瑞通过网络上有关鹰的视频、网络群相识,随着对鹰的深入了解,兴之所至,李某浩也在网络上发布了一些有关鹰的视频。之后高某勇、张某、孙某等人通过网络看到李某浩发的一些网络视频后,出于好奇便联系李某浩能否买鹰。2019年左右李某浩先后从刘某瑞、王某军处购买鹰发送给高某勇、张某、孙某。经鉴定涉案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买卖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并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据此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次合议庭由我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凯担任审判长,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瑞丽、蔡惠娥担任审判员,以及从人民陪审员库随机抽选的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