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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05-25 16:48:47



    根据《关于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400号) 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日前,洛阳市机关事务局召开2021年洛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暨能耗统计培训会。会议回顾2020年度工作并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并对2020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此次入选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对我院节约型法院建设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我院未来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高新法院将把握新发展机遇、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挖技术节能潜力,深入开展管理节能和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节能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洛阳再创佳绩,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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