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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全面实施审判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10-01-19 09:50:31


    高新区法院为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2009年9月院党组确定了以实施审判流程管理为切入点的工作思路。经过4个月的积极筹备,通过给每位干警的电脑重新安装《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邀请软件开发商老师集中指导、走访兄弟法院、补录案件信息等措施,经讨论研究出台了高新区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该管理办法共有十一章,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结案、送达、审限管理、监督、调解、归档等内容,最大特点是突出了审判工作的重点,既抓住“一头(立案)、一尾(结案)、一中间(审限监督)和一中间(案件流转)”四个环节以及“信息即时录入、审限跟踪警示、案件质量评查、法官绩效考核”四大制度,同时又不乏一些新的司法理念,如调解、法警归队集中送达等要求。

    该办法经过半个月的调整运行,现已进入正式运行状态。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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