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要闻 -> 法院要闻

“老赖”账户全冻结 执行和解还8万

  发布时间:2017-05-26 18:07:09


    今年5月17日,洛阳某玻璃有限公司向洛阳高新区法院递交了执行结案申请书。称: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账户还真有效果,原来想账户没钱没报太大希望,没想到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我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

    去年,原告洛阳某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某工艺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安徽某工艺有限公司支付洛阳某玻璃有限公司设备款、违约金近1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点对点”和“总对总”网络查控。“点对点”网络查询反馈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安徽某工艺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有多个账户,但无存款。根据案情执行法官直接在网上将该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因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后被执行人因账户被冻结,处处受到限制,非常被动,才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洛阳某玻璃有限公司联系并将执行款履行。

    “点对点”和“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以来,极大地节约了案件执行成本,信息技术给用传统方法无法执行的案件带来了新突破,确保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责任编辑:DMX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