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被执行人程某某迫于拒执罪的强大压力,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将所欠2万余元清偿完毕,一起涉案标的2.1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杨某某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借给被告程某某5万元,截至2015年4月,被告尚欠2.1万元未还,原告诉至法院。经调解,被告同意于2015年8月10日前归还原告本金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流水、住房登记等信息,但均无结果。为了能够早日结案,确保胜诉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法院遂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仍没有还款意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眼看15天的拘留期限一天天临近,申请执行人决定采取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听说法院要动真格,自己拒不执行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被执行人这下慌了神,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表示马上还款,并迅速将所欠2.1万元打入法院执行专户,法院随即将该执行款转入申请人杨某某银行账户中。至此,该起小标的额案件全部执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