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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召开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11-20 15:20:23



    11月20日上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有关情况。大河报、河南法制报、洛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出席了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超锋主持。

    会上,杨超锋副院长介绍了近年来高新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胜杰介绍了高新区法院近年来受理的交通肇事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其中,交通安全意识差、驾车技能差、违章驾车是造成交通肇事的三大原因。最后,刑庭庭长苏兰玲通报了高新区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经验和做法,并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该院自2006年按照上级法院的指定承办洛阳市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以来,在审判工作中经过经验积累,摸索创新,形成了两个基本的工作方法:一是注重调解,促成和谐。在调解的过程中,注重方法的灵活运用和角色的准确定位。几年来,该院受理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个别因被告人经济条件太差,无法实际赔偿及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之外,几乎全部以调解结案,使受害方的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二是宽严相济,惩教结合。根据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肇事者的主观恶性较小,结合被告人客观上积极赔偿说明具有悔罪表现的实际情况,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在办案中注意把握“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的原则,尤其对个别肇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严惩。

    据介绍,自2006年上级法院指定集中管辖以来,高新区法院共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600余件。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促成肇事司机与受害方调解的约占90%,个别年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率曾达到95%,累计为受害方挽回损失达数千万余元,有效避免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责任编辑: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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