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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得易地而处,怎站上道德高地

--记一次艰难的调解

  发布时间:2015-11-11 11:24:32


    “你这女人胡搅蛮缠,道德败坏,跟你没啥谈的”。

    “你这老人白活这么大年纪,毫无道德,我跟你才没啥谈的”。

    这段对话是在开庭即将结束,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调解时发生的。

    案情是这样的,2015年1月5日下午5时30分左右,被告驾驶蓄电池观光车一不留神撞上原告驾驶的福美来轿车,造成原告车辆轻微受损。双方为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在下班高峰期为本已很堵的道路上再添新堵。交警赶到多番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40岁,中年妇女,面容姣好,烫发涂指甲,穿着时尚。被告70岁,精神矍铄,慈眉善目,戴副眼镜,穿朴素中山装。

    考虑到案情非常简单,为免当事人讼累,我们决定还是调解。双方在之前交警队调解时各自说过刺耳的话,一看见对方就激动,所以双方都主张分开调解。

    看着老人面对法院时非常和蔼,我决定先跟老人谈。

    “大爷,这官司打下去,大冬天一趟趟来法院,多麻烦。也没多少钱,确实是咱车违章,您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啊”?我先问。

    “孩子,不是钱的事。这女子太欺负老人了,车撞了我都说自己负责了,她非让我先给她1000块,交警队都说500块足够了。她还说因为我导致她车上小孩和她母亲精神受损,让我赔5000块精神损失费”。大爷还是气呼呼的。

    “大爷,她说那精神损失是气话,开庭时不是早就撤掉了么。您看,咱河南有句老话叫要得好,大让小,您比她年长那么多,社会阅历也比她丰富得多,您就把她当不懂事的小孩,让着她点,行吧”?

    老人心略平,就同意,“只要是车损,我当然可以赔”。

    大爷这边成功了,我把大姐叫进办公室。先闲话称赞了原告衣着大方得体后,我转过话锋说,

    “大姐,从穿着打扮我一看您就是文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您肯定记得很清楚的吧。您对自己老人怎么样,就应当推而广之对别人的老人怎么样。如果像今天这样吵起来,您对别人的老人这样凶,让别人怎么想象您面对自己老人时的样子?”

    大姐声音也不再高了,说:“法官,我为啥要精神损失,他女儿跑过来说的话多难听你们是没听到啊,当时给我气得不行”。

    “那您不是拿他女儿的错来惩罚自己了么?您看这也没多少钱,一趟趟跑法院,说出去也不好听不是,跟个老人打官司”。

    看到大姐笑了,我开个玩笑,说“大姐,不是我说您,您看您运气多好,这位老人实际上是很忠厚的。要是换个老人,直接给您躺地上了,您说您得长多少张嘴才说得清”?

    大姐爽朗地笑了。

    调解成功了。让我意外的是,老人给我鞠了躬,吓得我赶紧后退。老人感谢我,说那大姐到处宣扬自己有关系能打官司的。现在看来她也没有什么关系。

    大姐看看调解协议心有些不平,毕竟只有她诉讼请求的十分之一。她签完字后撂下一句,“我这也是看你们法院的面子”。

    这次调解让我很感慨,大姐和老人相持不下,理由竟都是对方道德层次太低。

    老人其实没有从大姐的角度去考虑,毕竟是他把人家车给撞了,而且车里小孩和老人肯定会受惊,大姐为此心情激动是人之常情,还真不只是钱的事。大姐也没从老人的角度去考虑,他70岁了还凭自己力量生活本就不容易,那么大年纪当街受一个年轻人凶巴巴的话语肯定是不舒服的。更何况大姐提出精神损失,让他觉得是欺负老人。

    其实道德是个很容易泛化的概念,太过主观,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人进行评价。自诩己方道德高尚一般只能适得其反,但指责对方道德低下就安全多了。因为潜意识里,对方的道德低下似乎就足以证明自己已经站上道德的高地。只是,如果连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的胸襟都没有,那么大姐和老人又怎能真正站稳在道德的高地上呢?

责任编辑: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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