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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定贯彻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11-04 10:06:45


    自今年5月1日全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洛阳高新区法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本院实际,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全力保障立案登记制在我院顺利的开展。截止10月底,我院立案庭在做好各项窗口服务工作的同时,在本院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下,立案登记工作一直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得到了上级领导以及来访来诉群众的一致肯定。

一、加大硬件投入力度,确保立案工作条件

我院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营造亲民氛围的首要项目,根据立案和信访“优质服务窗口”创建硬件标准,立案文明窗口设置在我院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立案室、调解室、信访接待室、便民服务区。立案室实行 “窗口式”办公,方便当事人进出,位置醒目,标识明确,环境舒适。立案文明窗口已配备实现职能所必需的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子触摸屏、电子公示屏等办公设备,同时在便民服务区设置了供群众无偿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眼镜、报纸、饮水机、轮椅、雨伞、医药箱等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立“院长信箱”,收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咨询投诉,对于反映问题的实名来

信,来信必阅,来信必查,来信必复。

二、加强宣传工作建设,普及立案登记制度

我院在加强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硬件建设的同时,在立案窗口公开摆放诉讼手册及宣传彩页,内容包括法院概况、部门设置及职能、法院各阶段案件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来访须知等各种诉讼指引资料,方便当事人阅读了解。同时制作《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的宣传展板,制作立案登记流程示意图、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等,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方便一些不太熟悉法院立案流程的当事人来访来诉时,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诉讼程序,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

三、提高立案工作效率,确保立案工作质量

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案件数量必然要增加,审判压力必然要增涨,但这正是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破解立案难的重要手段。实行立案登记以来,我院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比增长近一倍之多。面对立案数大幅增长的实际情况,立案庭在坚定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前提下,对待来访来诉群众提出的疑惑或是诉讼材料中的瑕疵坚持要做好解答和审查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立案咨询的需要。材料齐整,能当场立案的案件绝不拖延;材料不齐,或是诉讼文书有瑕疵的,耐心引导当事人限期补齐相关材料,规范诉讼文书。

当然,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立案是无条件的。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赔偿法都明

确规定了起诉或申请的条件,有些当事人存在困惑或是存在误解时,立案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接待服务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帮助指导耐心,排忧解难真心,一视同仁不偏心,服务工作不分心,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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