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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办案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4-10-27 11:20:05


    宋代的《春渚纪闻》里,记述了苏东坡在地方当官时审理的一宗案件的情况。

    有个经营扇子的商人借了别人两万文钱,不巧遇上了连阴雨,造成扇子挤压一时卖不出去,借的钱也到了约定的期限不能还上,结果债主告到官衙。苏东坡是当时的主审官,他在审案后得知,其实原被告都是老实本分的人,欠债的人不是恶意不还而是事出有因,而债主急需用钱讨还欠款也无可厚非。处于为老百姓着想,苏东坡经一番思索后,想出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方案。他让欠债的人回家拿了二十把折扇,然后在府衙现场办公,一会儿在扇面上写,一会儿又在扇子上画。二十把折扇写画完之后,他吩咐欠债的人将有他墨宝的扇子拿到集市上去卖。由于苏东坡的名气大,原先十文钱一把的扇子卖到了一千文钱,而且几乎是被一抢而光。最后欠债的人用卖扇子的钱还了债主的借款,双方皆大欢喜。这桩官司就这样完美地解决了。

    读过这篇文章,作为现代法官的我感受很深。感受之一是:苏东坡作为过去历史上的官吏,其心中所拥有的为民情怀。他作为地方官,不是高高在上,作威作福,对百姓的疾苦视而不见。而是心中时刻装着百姓,为百姓排忧解难。从上述文章中的记述我们就可以发现,面对如此一个小事,他都要想方设法为百姓解决问题,且周到之至。如果他没有“为民当官”的思想境界,他根本不会把这个案件当成一回事,把案件处理的双方皆大欢喜。

    感受之二是:苏东坡的办案方法应为我们现代的法官借鉴。对待记述里面这样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一方出借,一方借款,事出有因,到期未予还款。一般的官员恐怕都能处理得了,我们现在的法官也能很快结案。但是苏东坡在查清欠债的人并非恶意欠债不还之后,没有简单断案一判了之,而是经过思考,在权衡利弊后找到了解决纠纷的办法。他无私地把自己的“无形财产”附在扇子上,使商人的扇子实现了价值,还清了借款,债主也顺利收回了“债权”。我们当代的法官不是封建官吏,也不是人人都有苏东坡的名气,不可能都用相同的方法处理案件。在遇到“难题”时,只要心系百姓,多动脑筋勤思考,下功夫下力气,就一定会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

    感受之三是:办案要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启示。如果把苏东坡的案件拿到现在来办,简单依据法律规定来办,“债务应当清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阴雨天气导致的扇子滞销不是不按时还钱的充分理由,判决欠债的人还款。从法律规定看,这样的判决也为正确,挑不出什么毛病。对法官来说,这案子算结案了。但最终结果会怎样,法官有没有去多考虑一下。首先,经营扇子的商人会遭受重创,轻则失去东山再起或谋生的能力,重则会使其生活无着陷入绝境,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其次,如果商人不能正确看待判案结果,认为自己的不幸是债主造成的,两家再结怨甚至成世仇,就造成矛盾的深化,埋下纠纷的祸根。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办理过程也无不当,但为社会带来的隐患却是巨大的、无法预测的。

    如果学习苏东坡,对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纠纷,采用人性化的方法,尽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避免两败俱伤,尽可能减少或去除由案件造成的伤害和对社会遗留下隐患。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的工作既是工作,也是艺术。艺术化、人性化的工作方法追求的是办案质量和对社会的后续影响。法官在完成案件的同时,应让当事人或更多的人心情舒畅地享受到应得的权利、待遇,口服心服地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苏东坡在判案时,无疑是把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他用自己的妙笔化解了这场官司,他不是做秀,因为当时苏东坡已名冠天下,没有必要在这件小小的案件上炒做自己。能办出这种流芳万世、浪漫经典的案件的原因是:他是一个行政长官,一个有卓越才华的大文豪,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情怀,他把人民的疾苦放在了心上。换一个人,即使有如此才华也未必愿意用自己的辛苦付出为别人赚钱帮别人解决问题,况且还是公事。

    苏东坡是“高官”,是大文豪,非我们凡夫俗子可比,但苏东坡以人为本的为官之道和爱民如子的情怀却是耐人寻味的,值得我们当代法官效法与倡导。在大力提倡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每一名法官都要把工作做好,做扎实。要懂得办好一个案件难度是很大的,也是需要动脑筋的。要坚持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要让冰冷的法律在人的操作下变得温暖起来,给人公正和自尊,给人帮助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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