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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未审验 保险拒赔遭损失

  发布时间:2014-10-14 14:07:02


    今年,洛阳高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损失险等十个险别的全险,并支付了16263.78元的保险费,合同期内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经估价鉴定车损为39650元。王某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拒,遂向法院起诉。高新区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王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明知自己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依然驾驶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原告与被告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驾驶人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且该免赔条款保险人尽到了提示义务,所以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本案给广大驾驶员带来的警示是:大部分驾驶员认为只要为自己的爱车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就可以万事大吉了,有什么事,找保险公司就行了。其实不然,投保人应仔细阅读《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条款并严格约束自己的驾驶行为,及时审验证照,避免出现问题时因自己的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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