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招商、服务企业”的科学决策,全力做好“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活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从辖区产业集聚、企业众多、知产丰富等特点出发,结合涉企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将“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活动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想方设法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该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长效模式。一方面,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推进区内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建设;另一方面,不断增强与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的联络和沟通,及时掌握辖区企业在设立、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会、专题会等方式研究解决,最大限度地延伸司法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
二是依法支持企业改组改制、转型升级。坚持“甄别分类、差异处置、有保有破”的原则,支持企业进行破产、重组改制。对有市场前景的问题企业,优先采取司法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化危为机;对产能落后、面临淘汰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加强与政府主导、企业自主的资产重组工作的衔接,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并保持、扩大产能,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源,促进企业再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继续实行派驻企业首席法务官和法官联络员制度。从辖区113家企业中,按照规模大小、产业类型以及诉讼案件多少等因素,挑选30家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确定院班子成员为首席法务官、选派优秀的审判人员担任法官联络员,与企业“结对子”,建立联络常态机制。法官联络员每月深入到联系企业不得少于2次,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协助解决涉企法律问题,采取剖析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各类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减少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营销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传唤、询问次数,必要时可以主动登门办理(法定必须到庭到院的除外),想方设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对经济上特别困难、资金暂时短缺的涉诉企业,适度放宽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缓、减、免审查标准,确保经费困难的企业打得起官司,不因此丧失依法维权的机会。
五是依法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各种涉企犯罪依法严打重判,保持高压态势,并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宣判、到企业所在地宣判等方式,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六是采取多种法律手段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通过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审查等法律手段积极支持企业依法依规抵制各种不合理的检查、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七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积极调动社会调解力量共同化解涉企纠纷,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营造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八是慎用执行、强制措施。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人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确需查封相关生产设施的,可以采取查封措施,但应当允许被执行人使用,并加强对查封资产的监管。
九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作用。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激励和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打造知名品牌,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同时,积极与辖区知产项目较多的企业及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知产法律研讨会,最大限度地延伸司法服务。
十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总结梳理在服务企业和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对于法律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提出可行性司法建议,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