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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4 09:03:42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

(元)

向案外人

发放事由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1

2024豫0391执1202号

李帅与武庆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李海涛

3000

李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海涛为李帅法定代理人,该笔款项需转至李海涛

王丹丹185-6766-2500

 

特别提示:自公示之日起满三个自然日,如无当事人提异议,则该案款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389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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