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4 09:03:42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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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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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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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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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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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
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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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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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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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91执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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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与武庆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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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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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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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海涛为李帅法定代理人,该笔款项需转至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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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丹185-676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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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自公示之日起满三个自然日,如无当事人提异议,则该案款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389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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