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足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指导方针,把法院工作纳入洛阳高新开发区建设效益高新、效率高新、特色高新、和谐高新的大局中,为高新区内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法院的工作重点,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忠实履行职责。
高新区法院受理了我市某公司申请执行焦作市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九万余元。但同时,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也受理了焦作市某公司申请执行我市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两公司当事人为互负义务,且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已从我市该公司账户内划拨执行款十六万余元,因焦作公司目前已经营不善,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将该笔执行款支付给焦作公司的话,极有可能造成我院受理的此案执行不能。故此,为维护我市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使该案顺利执结,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赶到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与该院领导多次协调处理这两起案件。经过两地法院的积极协调,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将已划拨的十六万余元执行款中的九万余元转付高新开发区法院,作为我市公司申请执行焦作公司的执行款,至此,该案顺利告结。当事人通过这起执行案件,对我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