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机制执结了一起”死”案。
今年4月该院执行局受理一起刘某某申请执行李某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立案后执行人员依照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中没有发现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一时无法执行,申请人对此意见较大,认为案件交到法院你就得把钱要回来,否则就是法院不公。执行人员倍感压力,通过多次走访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已于2010年1月份因病死亡。至此案件走入了死胡同,看不到一丝曙光,但执行人员没有放弃,经局务会讨论决定改变思路做最后的努力,在反复做死者儿子工作时得知其父生前有几间破旧的农村老宅但长期无人居住,执行人员抓住时机以情动人,十余次上门释法析理,最终死者的儿子表示,看法院同志这么辛苦,老父亲也去世了,我自愿替父还债和申请人达成和解还款。
现本案己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本案的成功结案透射出洛阳高新法院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执法理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该院通过和解方式结案案件达40余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