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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掉包记

  发布时间:2010-10-12 16:47:44


    老石是洛阳高新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刘某是无业游民,短短俩月,前者降为一般股东,后者则摇身一变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醒悟过来的老石惊呼:公司被掉包!

   (一)“特大银主”来救急

    老石,1941年生人。2004年3月,老石在洛阳高新区投资300万元组建起一家科技公司,其出任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很快,公司发展风生水起,甚至开发出了世界首创的科技产品。

    由于扩大规模步伐加快,2008年10月,公司资金告急。正当老石为筹资作难之时,忽然有人登门告知,有一“特大银主”对该公司项目很感兴趣,可先期3个月内注资3.5亿元,后期还可继投200亿元。对方还表示,“有省级领导监督执行,绝对可靠”。

  喜从天降,还等什么呢——老石赶紧约见了“特大银主”刘某。期间,刘某要求老石转让科技公司88%的股权,并更换公司名称、资质及法人,老石欣然同意——只要能“尽快把现公司专利技术项目建成运营,并发挥经济效益”,无所谓谁当一把手。

   (二)糊里糊涂公司易主

    2008年11月,老石(乙方)与刘某(甲方)签订了投资及公司变更转让协议。协议称,乙方同意把科技公司企业法人更换为甲方,乙方务必将政府部门对企业批准的全部手续资料原件移交甲方,乙方的全部债务及各种遗留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当月26日,科技公司变更为能源公司,刘某如愿坐上能源公司第一把交椅。

公司按计划过户了,原定先期到位的3.5亿元资金却迟迟不见踪影。老石找刘某要说法,刘某为表歉意,愿意拿出5000万元作为前期投资延迟补偿款。一段时间后,仍不见动静,老石再催,刘某又表示“3个银行工作日内兑现1000万元补偿”。

    但是,三天过去了,还是分文不见,老石这才起了疑心。

   (三)解除合同 痛定思痛

    到今年年初,那个号称能注资200亿元的“特大银主”刘某,依然没有支付一分钱的项目款,倒是从老石等处骗了不少吃喝。忍无可忍之下,老石将刘某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其与刘某签订的投资及公司转让协议。

    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协议书约定被告三个月内先期投资3.5亿,但一直没有到位。被告至今亦没有支付原告股权转让金。被告的违约致使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原告要求解除原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前不久,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经查,1944年出生的刘某是开封尉氏人,无业。其利用科技公司渴望注资之机,巧妙编造了一系列谎言,从而达到骗吃骗喝骗钱目的。

    记者还注意到,刘某个人简历表中,动辄自称“高级医师”、“总经理”,而其所列举的工作单位有些并不存在。刘某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对外推介能源公司的一份书面材料中,称该公司是“某投资集团设在中原的建设桥梁”,但该投资集团的名字始终没有提及。

    知情人士表示,幸亏起诉及时,否则,刘某极有可能打着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幌子招摇撞骗。

文章出处: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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