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要闻 -> 执行动态

不负春光执行忙——高新法院开展春季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29 09:51:15





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高新法院执行局于2024年3月29日开展春季集中执行活动。行动前,执行干警集中排查案件相关信息,根据案情制定精准行动方案。上午八时整,执行干警整装集结完毕,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马某与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因姜某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本案于2024年2月恢复执行。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赶赴孟津卫坡找到被执行人姜某,因姜某拒不履行,现已对姜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吴某申请执行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于2024年3月21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3月29日组织双方到法院沟通案件。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现场将执行款514299.45元缴纳到本案执行款专户,本案执行完毕。

李某申请执行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自2016年起历经三次执行,始终未能执行完毕。案件执行标的由本息合计10万余元累积到18万余元。执行干警找到高某后,对其详细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经沟通协商,高某拿出12万元现金现场交付李某,李某同意本案执行完毕,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由执行局局长韩明同志带队,共拘传3人,拘留1人,扣押宝马汽车1辆,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完毕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40万元。

高新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的工作模式,以高压态势彰显司法威慑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