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10:30分左右,一位60多岁、体态显胖的男子敲响了洛阳高新区法院院长傅建钦的办公室,该男子手持一面锦旗。锦旗上书:“赠洛阳高新区法院民庭王法官 明察秋毫 执法如山 洛阳爆破公司 贾赠 二〇一〇年六月六日”。
锦旗上所说的王法官,系高新区法院民庭原庭长,现任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监庭庭长王洁。
傅院长经向送锦旗人了解,这面锦旗背会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送锦旗人姓贾名光,是洛阳某爆破公司经理,也是王洁庭长去年曾办的一起涉及炸药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法定代表人,与贾先生一块被原告李先生告的还有洛阳某石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先生。
贾先生对傅院长讲:“王洁法官在审理他们炸药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他和周先生曾经先后分别到王法官办公室送去现金2000元和4000元,均被王法官婉言谢绝。根据以往经验,他们对一审已不抱希望,准备把‘攻关’重点放到二审。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该案一审判决结果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今年4月,我们收到了二审判决书,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段时间我们反复回想这起案件前后过程,特别佩服王法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公正裁判的精神和作风,法院应当大力弘扬。所以我今天专程向你院送锦旗一面,表达我钦佩之情。”
贾先生又对傅院长讲: “在你院审理期间,我们向王法官送礼,如果当初她收下,一审判我们胜诉、二审又予以维持,我们不说出的话,你们谁也不知道。换成别人,也心安理得。” “我以前在部队曾代表部队打过几场官司。但从未见过像王法官这样的法官。她是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好法官。”
贾先生还对傅院长讲:“对高新区法院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前曾有耳闻。通过此事,我有了很深亲身感受,真是名不虚传啊!”
傅院长听了贾先生的一番叙述后,感慨地讲:“虽然我们不以当事人是否送锦旗等来衡量案件的质量,但听了你讲的事情经过,我代表高新区法院应当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弘扬正气,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让公正真正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光泽。”同时也希望大家“多监督、多提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