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落实“枫桥强基工程”,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高新法院进一步总结推广李村人民法庭“庭所联动”优秀做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派出所”的独特优势,将社会矛盾化解和预防的关口进一步前移,诸葛人民法庭、庞村人民法庭分别在诸葛派出所富民嘉苑警务室、庞村派出所成立“诸葛人民法庭治安管理纠纷诉前化解工作站”、“庞村人民法庭治安管理纠纷诉前化解工作站”。
“人民法庭+派出所”工作模式,旨在与警务室认真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实际情况,采取抓早、抓小、抓超前预防的工作措施,推动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对于接处警中遇到的债务、合同、侵权、相邻关系、家事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巡特警大队、社区民警与诉前化解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合力化解;对于复杂矛盾纠纷,通过“法官+警官”的工作模式进行调解,做到法庭和派出所无缝对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并借助各自大数据平台,及时交换信息资源,以提前制定诉前联合化解方法。
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11236”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在各类纠纷调解机制和举措上深耕细作,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