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要闻 -> 法院要闻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一行到伊滨区指导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3 09:23:13




3月23日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行政庭庭长王文朝、环境资源庭庭长任海霞一行到伊滨区指导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区二级巡视员李平安,区征迁办和诸葛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一行实地考察了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并详细了解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使用情况。

随后到区人民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诉前调解室、现代化法庭,体验诉讼服务智能设备,详细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市中院行政庭庭长王文朝针对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要尽快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二是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法院要加强沟通交流频度,勇于打造有伊滨特色的行政争议化解亮点品牌。并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建立重大项目法律风险联合研判机制;二是设立行政诉讼信访因素综合研判化解机制;三是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机制;四是探索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并对涉诸葛镇行政诉讼情况进行交流协调,向诸葛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

区二级巡视员李平安对诸葛镇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对行政诉讼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络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首先对市中院行政庭关心、重视、支持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表示感谢。深入分析短板弱项,表示下一步要加强与市中院、伊滨区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伊滨区印发的1号、2号文件实质化运作,坚持引领管委会、各行政部门、各镇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动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应诉的重视度,尽快形成沟通顺畅、协调有力、化解有方、效果明显的局面。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二要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做好沟通、研判工作;三要迅速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充分履行法定职责。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